最近,许多毕业生开始步入职场
或者很多人换了工作
今天U娘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干货
在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
我应该注意些什么?
U娘提醒大家注意这些陷阱
别掉下去!
一、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长短约定,应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间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是否可以单独设置?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长短约定,应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间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标准如何约定?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劳动合同中包含的其他事项。
什么时候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致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劳动合同无效时,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吗?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或者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签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合同陷阱”好玩
问:签订劳动合同后
之后,公司迟迟不把盖章的劳动合同交给员工。我该怎么办?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卖身契”,理由肯定不是你的。因此,当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时,不要怕麻烦,及时向HR提出申请,尽快拿到合同。万一你的老板哪天拖欠你的工资或不交社保,你没有任何证据去说理。如果成为自由劳动力,连“志愿者”的名声都没有。岂不是太不公平了?问:签合同时发现合同上的公司名称和应聘时不一样。我该怎么办?答:由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差异,现在很多公司在经营一个品牌时会成立多个实体。当求职者遇到应聘单位名称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名称不一致时,要仔细询问两个单位的关系。如果是体制内单位,遇到劳务派遣,求职者要重新考虑这份工作带来的好处。不过,有些单位是全员出动。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可能没有回旋余地,不得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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