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争创一流,聚焦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精益求精,推动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能力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价格监管与竞争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部署。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民生和新型消费领域热点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聚焦商业营销中的焦点问题,努力构建良好竞争生态;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正当竞争,为新经济发展保护名企网,重点查处13类违法行为。
1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打着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幌子,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产品和假冒高科技产品的行为。
2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利用引人误解的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线上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等进行误导性商业宣传。
3“她经济”消费市场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捏造、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等方式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通过窃取、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5假冒他人商号
包装装潢混淆行为
严厉打击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制售假冒伪劣、迷惑性农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生产、销售假冒、混淆疫情防护用品、食品、生活用品。
6假冒企业名称字号混淆行为
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名称、简称、商号相同或相近的标识,导致误认为他人商品或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行为。
7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的商业贿赂
严厉打击套取生产环节资金用于商业贿赂。流通环节,医药企业虚构经营事项套取资金,利用空洞、虚构医药推广公司活动套取资金进行“带金销售”,以赞助费、讲课费等名义支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假借捐赠、科研合作、实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进行商业贿赂。
8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严厉打击涉税中介机构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9利用跟帖评论、评价结果等实施商业行为
严厉打击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方式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的行为。
10网络“二选一”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减少搜索权限、下架商品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11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他人产品的行为。
12直播带货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严厉打击虚构情节的“剧本营销”
“标题营销”、虚假“海外代购”等营销行为。
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13项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以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从业人员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聚焦重点领域,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执法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守法意识,依法诚信经营。投诉举报电话请拨打12315。
来源: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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