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所谓的公司注册申请人是指公司的合法注册权利和义务。就公司注册而言,公司注册申请是成立公司和获得法人资格的必要程序。 《日本商法典》第57条规定:“公司是根据公司所在地的设立登记而成立的。”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1条第1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在该公司的住所商业登记册中注册为该公司。”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还规定,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后,方可取得企业法人的地位。 《公司营业执照》。在公司注册完成之前,还处于公司发起人准备公司的阶段,因此,公司注册申请应成为公司发起人设立的组成部分。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权利和义务为准,应该是公司的发起人,当然,公司发起人不止一个,为便于实际运作,公司创始人可以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实施因此,我国《公司法》第30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台湾《公司法》第387条还规定,如果有多个公司负责人,则一个人可以申请设立。发起人可以指定代理人代为申请,但他必须签发委托书。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规定略有不同。基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发行股票,创始人数量少,规模小;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很多,大型法律,也可能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我国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发起人在公司注册之前选举董事。董事的设立对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此要求。我们认为,在股份公司注册之前成立的董事会实际上是发起人的代表。为了促进实际操作,我国《公司法》直接规定由董事会负责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申请。以上分析可以简单地概括如下:公司成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公司的发起人,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国的立法直接规定了公司设立登记的具体行为人,并指定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或代表。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代表发起人的董事会,也可以是股份公司董事会委托的代理人。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注册公司流程、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关注我们了解更多公司取名查询 等注册公司的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