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主要免税和减税规定是什么?
2014年8月15日公司财务和税务,
在纳税人的申请和税务机关的批准下,下列项目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普通标准住房的建设(严格控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制定的标准范围内) )出售;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转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房后的三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将其作为公租房转让,其增值额不超过免赔额的20%。
二、由于城市实施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和收回房地产。
三、由于城市实施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
四、个人交换自己的住宅房地产。
五、如果因工作转移或居住条件改善而转移其原始自有房屋的人,如果在原始房屋中居住了5年,则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他们居住了3年但少于5年,则可以减半征税。
以下各项可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房地产投资,共同经营,投资,共同经营方以房地产估价师为共同经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给被投资或合营企业,但被投资或合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兴建商品房并共同经营除外;
二、合作住房建设,一方支付土地,另一方支付资金,并按完工后的比例分配房屋自用;
三、企业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将房地产转让给合并后的公司;
四、个人房屋销售。
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以及税率的规定是公司注册电子注册信息的安全性问题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注册公司流程、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关注我们了解更多公司取名查询 等注册公司的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