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1、企业所得税优惠10%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注:该政策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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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和高管的个人所得税都很高,如何才能节税?你怎么看?
公司自然人股东、高管高收入主要有两部分: 经营分红和工资薪金。 由于股东和高管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高收入是其合理合法应得的回报,同时承担的税率和绝对值也比较高。
自然人股东及高管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及高管工资薪金收入按超额累进税率申报缴纳。
现行可查的 主流“节税”
1、注册到有税收优惠(以及财政返还为主)的低税负地区,为合理限度内的避税安排提供了广阔空间。(本未倒置)
2、保留被投资企业红息不分配或少分配,工资薪金少领取。用个人、家庭支出置换公司支出。(这不就是偷税吗?)
3、不分红,再投资。(这不依然没有把钱弄到自然人口袋!)
近来“冰冰门”事件还在持续发酵,赚了钱还动歪脑筋的,多不得好!多少明星,大老板聘请一个团队作税务筹划,结果大家都看见了。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是公司和个人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
先来看高管的个人所得税:
一、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六大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支出和赡养老人,可以通过申报扣除相应的税额,减轻税负。
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下表:
二、转变用工关系
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将原本的劳动合同关系改为提供服务合作关系。
综合所得适用于从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而个人独资企业税负低,一般来说,增值税税率为3%,个税还可申请核定征收,比如现在常用的核定利润率10%,最终算下来,个独的税负率可以低到 %~ %,远远低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不需要与他人协商,注册资本少,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创立来进行税务筹划。有节税需求,可免费咨询优税猫,获得税筹方案。
三、年终奖筹划
根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也就是说,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这段过渡期,纳税人可以通过选择合并计算或者单独计算,使得个税总体税负最低。
优税猫出以下规律,以供大家参考:
注:上表中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预计全年收入(含年终奖)-60000-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额。
再来看看股东的个税问题: 通过合伙企业等方法进行筹划
分红是企业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获得分红时,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分红表面上数字客观,但纳税后缩水非常大,100万分红,到手只有80万。
但如果股东不是自然人,而是其他组织形式呢?
针对自然人股东的分红个税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组织形式,利用地方园区优惠政策、财政奖励等实现节税。更多合法安全的节税方案,可免费咨询优税猫财税专家。
董明珠曾经说过:富人就应该多缴税,我现在年薪500万,一年交45%的税,税后收入差不多200万左右。
能够做到公司的高管和股东,都是有能力的人。能力大收入高,也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所以个税的设计也是累进税率,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但是,这部分人其实也有更多的能力去做税务的筹划,让自己的纳税达到综合的最优。
1. 工资薪金
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和高管通常都会领取相应的工资薪金。当然,一般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年薪之外,还包括一个完整的薪酬计划。如薪资福利计划,年金、股权激励等等方面。所以,对于工资薪金怎么安排,公司是会进行考虑和统筹的。
在个税方面,不仅仅会考虑到充分运用各个扣除的项目,包括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的法定扣除等等,能够用上的,肯定是尽量用上。还有年终奖的运用,该分配的分配;此外,年金等的运用也可以起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2. 分红
分红是股东的一种利益分配。但是这个事情肯定不会等到要分的时候才进行考虑。在注册企业的时候,就要选择好以什么形式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户、个独、合伙企业,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何选择,那么需要结合企业的预计利润、预计未来发展情况、相关税收优惠等多种情况进行考虑。并且,在设立非法人制企业的时候,要注意其风险和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就需要做好股权架构的设计。比如,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来设置股权结构,法人制企业担任GP规避风险并控制企业等等。这样降低相关的风险和责任,又达到控制和税收筹划的目的。
所以,股东和高管的税收,尽量多利用政策,做好合理的规划,不交冤枉税。但是,有一分能力,也要承担一份责任,所以所交的税也会相应比较高,这也能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
有很多种合法节税的可供操作,以下按实操的难易度举例几个参考做法:
一、把「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能用的全用上。
专项扣除指的就是社保里面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这个部份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会直接设置好。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等,能用的记得全给用上。
二、将工资、薪金所得转成「劳务报酬所得」。
根据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纳税年度里面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按所取得的收入扣除20%的费用之后,列入综合所得里面去计算缴税。这意思就是说劳务报酬拿到的钱,先打了八折,再去计算应缴的综合所得税。
这个操作需要原来所任职的公司做出配合,操作难度较高。
三、将个人收入法人化。
这种操作难度更高,属于进全操作,需要有专家协助才能实践。基本上就是要在原来的经营主体公司的股权架构或是营收来源做出规划。
举例来说,可以在税收漥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这个个人独资企业聘用了原来公司的高管,承揽原来这个高管的工作,原来的经营主体公司与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建立业务往来关系,而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则依法享受注册地优惠政策(一般是以核定征收,定率10%的征税,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附加税及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等,全部加总的实质税率最高大约在 %)。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这里特别强调一定要找个税收漥地去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才能达成以上所讲的效果。
更进阶的操作,甚至必须做出集团公司的架构,在原来的经营主体公司的股权架构及业务往来里,要加进集团业务分割、股权激励、以有限合伙公司做为经营主体公司的股东,并将部份业务分割外包给个人独资企业等的规划。
依法纳税是《宪法》要求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收入高,多缴税,然后国家再拿这些税进行公共设施、福利建设。税收,本质上是劫富济贫。不然,高收入人群想少收税,低收入人群没有税可交,国家哪来收入?
如果非得琢磨如何节税,可参考以下
一、高管收入节税:通过调整公司整体薪酬福利体系、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个税。 1、调整前
为便于理解,假设这是位在东莞工作的公司高管,原来月税前收入8万,公司不包食宿、按最低基数交社保。不交住房公积金。没有补充保险。该员在公司附近租房,每月需支付约2500房租;在公司附近吃饭,每月餐费约1200。每天开车上下班,每月油费约600元。每月费约200元。该员每月按2018年10月后的新税法,需交社保 元,公司需交 元。则公司对该员支出的总费用是 元。个税 ,税后 元。
2、调整后
修改公司薪酬福利体系:公司将该房租入作为宿舍提供给该员免费居住。公司为他提供工作餐,假设也是1200的成本。每月在200标准内费可凭发票报销。允许每月报销600加油发票。共4500元。
公司以东莞市最高标准购买五险一金、补充公积金,个人及公司每月合计缴费 元。每年为满足一定层级的高管提供2万的培训学习经费,折算到月为2500元。 = 元。需交个税 元,税后收入 元。相比原来减少缴税 = 元。
3、利弊
1)有利点:该不增加公司成本。
2)弊端:
a.需重新设计公司薪酬福利体系,工作量会比较大。
b.个人交税确实比原少了些,但现在不少人跟企业谈薪资时,常以“税后收入”衡量,没把福利部分计算在内。它在“冰山之下”,有时不太能显示出公司优点。也有部分人员不愿意多交社保和公积金。
二、股东节税
给公司股东发工资,每人每个月有5000免税额,如果他们附加扣除免税额有5000,合计每月有1万免税额,一年有12万可免税。
节税可以适当考虑,但也要时刻记得:税收的根本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
以前我也会多去思考如何节税,看了疫情期间的情形之后,我决定认真履行公民的纳税职责。
先看三个假设
一、假定税率超过10%就算高,就需要节税处理
股东分红的税率为20%,高管的个人所得税最高到了45%。
个人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率分3%、10%、20%、25%、30%、35%、45%七挡税率,如果觉得20%的分红税率高,那么假定税率只要不超过10%就可以接受。
二、假定高管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万
年度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万,个税税率为20%或以上。
三、假定应扣除的都扣除
无论是社保、公积金、5000元/月的费用、专项附加扣除、200元/月的 健康 险以及递延年金养老险等全部扣除。
可以操作的办法
一、和政府谈高管或股东返税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可能对股东和高管的个税有优惠政策,先征后返。
二、捐赠
捐赠额度不高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全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降低个税税率。
该方法对于股东分红来讲,不起作用,税率还是20%。
三、创投企业
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合伙人可以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在期间是可以的,其他企业的股东不可以。
有争议的做法
一、高管或股东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给企业开具发票
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可能核定征收,也可能不被核定征收;注册地可能在税收洼地,也可能不在。但无论如何,这个个人认为就是发票的虚开。
而且高管和公司既有劳动关系也有合作关系?
二、成立公司,公司为分红企业的股东
企业法人股东获得分红是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是这个钱再到自然人股东的账上,还是面临同样的问题。不分红再投资,也是如此。
三、成立合伙企业
这个也可以,同上述一类似。
四、直接找税收洼地的园区相关企业开发票
这个简单粗暴,是能解决。但,也是虚开发票吧。
五、费用化处理
同上述四。
六、利益输送
向高管或股东控制的实体购买服务或产品、投资、收购股权等。
省心合法的做法
该怎样纳税就怎样纳税,无风险,花钱也不用担心不是吗!
解决方案:
对于A企业而言,因为改变了交易模式,所以不再需要承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还能从讲师的工作室获得发票以及增值税抵扣,在降低了风险的同时,还提高了经济效益。
举例:以服务业小规模一年400万为例
应纳税所得额=400万 10%= 万
应纳税额= 万 30%— 万= 万
税率= 400= %
股东分红税:股东在税收洼地注册有限合伙企业,将自然人股东转换成合伙企业,税收缴纳在税收洼地可以享受所得税的税收返还
我要给楼主泼一盆冷水。
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累计税率,所得越高,纳税越重,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纳税”的特点
。既然已经是高收入群体了,就不要想少交税,否则肯定涉嫌透漏税了。
当然了,收入高、纳税多只是一个大体的情况,在遵守税制 游戏 规则的前提下,还是有一点筹划空间的,可以让高收入群体少交一点税,但不会太多。
成立个人工作室?调整用工关系?纯属扯淡,不现实!
有些人建议企业的高管或者股东成立个人工作室,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从企业取得分红或者工资薪金。要么就是调整劳动关系,不以工资薪金取得收入,而以劳动报酬的形式取得收入。
我说这简直就是胡扯。一个公司的高管为了省点个税,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可能吗?这也太折腾了吧。这纯属空想,不切实际,很难落地。
尽可能多申报扣除项目,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可行!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法定项目包括专项扣除这项附加扣除。
作为高收入的群体,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就应该尽可能的把家庭成员的所有扣除项目都归集到高管的名下进行申报扣除。
例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全部或者大部分由高管本人进行申报扣除。
比方说高管有两个子女,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教育支出,全部由高管本人进行扣除,而不是由配偶双方平摊扣除。
这是因为高收入者多申报扣除,就能够充分实现抵扣的效果。
提高五险一金缴付比例,降低实发工资,靠谱!
在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当中,有一个叫专项扣除项目,也就是所谓的“三险一金”。三险一金是指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三险一金”是允许进行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是免交个税的
。但实际上“三险一金”也是个人取得的收入。只不过这种收入是比较隐形的福利,只有在领取保险待遇或者买房的时候才能够体现出来。
比方说某高管月工资5万元,其中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5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实发工资45,000元。
假如换一种思路,每月的总工资5万元不变,按照最高标准缴纳三险一金,叫缴纳三险一金1万元。相比原来的发放,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了5000元,全年少了6万元,最后个税肯定少交了。
灵活运用公益捐赠抵扣税前所得政策,既得实惠,又有好名声!
西方很多富人热衷于搞慈善,把钱捐给公益事业,除了部分出于公德心之外,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可以合法避税。
其实我国的个税法对于居民个人进行公益性慈善捐赠也有相应的规定。
对于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如果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假设某企业高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根据规定,适用45%的税率。如果将这5000元用于公益性捐赠,因为5000元小于 万的30%,允许全额扣除。扣除捐赠支出之后,应纳税所得96万元,适用35%的税率。
这个捐赠比较适用于本人应纳税所得额恰好卡在各个不同税率的临界点之间的情况。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一定的局限性。
其实对于个税,国家已经给予了很大的优惠,不管是起征点5000还是六项个税税前扣除,都是为了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如果说到想如何节税,那么蜗牛认为你把六项个税申报好了,就可以了。
企业高管分红是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在此之前企业盈利总额还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一番计算之后,假设某企业年盈利1000万,那么企业分红还剩下750万,缴纳个税之后还剩下600万,如何设计才能使得企业股东分红最大化?
很简单,股东个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了,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服务关系。
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根据行业应税所得进行核定征收,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就在 % %之间,一般纳税人在 % %之间,经过这种取得的分红是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
现行税制中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我们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
;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与税率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税率
现行《我们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所得税具体是指什么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我们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消费、投资等要素对经济增长最直接。个人所得税直接影响消费需求,既而间接影响投资需求。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进而影响投资。
,企业所得税对经济增长有直接影响,其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是由两个功能实现:所得税率降低;企业不同具体政策的应用,如折旧、存货、投资抵免等政策对微观经济的影响。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生机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3、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该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4、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下列企业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1)将原有的纳税企业转为校办企业;(2)学校在原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3)学校向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4)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创办的企业;(5)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单位经营的企业;(6)学校将校办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所办的普教性学校,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和私人办学校。
9、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根据《我们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当然如果您的企业满足减免税优惠政策,那么您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就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以上关于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的问题我们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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