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以下材料:1、变更登记申请书;2、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4、变更法人住所的,应当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5、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一、更改营业执照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1、更改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法律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注意以下情形: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变更法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变更法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6、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8、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
9、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10、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11、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1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线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有管辖权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受让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
线上流程:
1、进入企业服务专区页面里,点击【设立变更】;
2、进入设立变更页面里,点击【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变化】;
3、进入法定代表人变化页面里,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申请变更企业法人;
法人有以下职责:
1、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3、法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法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根据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
法人的基本法律特征为:
1、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这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最大区别。法人是社会组织,但不是任何组织都能取得法人资格,只有那些具备法定的条件,并得到法律认可或依法获得批准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作为独立主体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法人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它拥有独立财产的必然反映和结果。正因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它理所当然地要独立负担由自己活动所产生的财产责任。既然法人的财产与法人成员的财产以及创立人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人的成员或创立人个人对法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一点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存在明显区别。非法人组织通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通常要对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这一特征是法人有自己独立财产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法人的人格独立于其成员或创立人人格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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