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营业执照流程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其程序如下:
1、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申请营业执照流程是核准名称、提交资料、领取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法律依据
:
《我们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我们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营业执照去哪里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提交核名申请至工商局;
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提交预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的作用:
1、证明企业合法性;
2、开立银行账户;
3、申请税务登记;
4、办理许可证;
5、签订合同;
6、参与招投标;
7、申请贷款及融资。
办理营业执照需经过核准公司名称、提交相关资料以及领取执照三个步骤,涉及确定公司基本信息、通过工商局核名、确认公司地址和高管信息、确定经营范围,并最终携带相关文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主体类型;(三)经营范围;(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营业执照在哪取
每一个公司或者是要开商铺的,都是要去办理营业执照的,一般准备好材料后按照正常的流程就可以办了。但是办好了之后的程序是什么呢?营业执照在哪取?有关这些问题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一、
营业执照在哪取
营业执照下来了,可由经办人去当地工商局领取。
领取执照须知:
2、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后续事项:
注: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章等事项
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2、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3、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4、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5、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6、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二、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三、
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还能正常营业吗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3、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综合以上可知,营业执照下来了,可由经办人去当地工商局领取。上文就是一篇有关营业执照在哪取的文章。有关营业执照的知识还为您列举了一二,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实际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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