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有代办的吗
营业执照代办是可以的,但如果不是自己本人去的,必须要有委托书和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不然是办不了的。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材料:
1、需提供法人、监事、股东、财务人员的身份证件,不可在工商局有不良记录;
2、需确定营业期限、注册资本、营业范围、股东占股比例等信息;
3、需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营业执照怎么代办
营业执照代办流程如下:
1、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可以托人代办吗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可以代办。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法律客观:
《我们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我们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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