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的理由,哪些原因容易被驳回?
很多人在注册商标之时,总会遇到被驳回事情,不要着急,而是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做好商标复审,通过复审之后,才能让将商标拿到手,在进行商标复审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是哪些原因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了。
1.商标查询不利
在商标驳回的理由中,就当下的商标注册情况去看,大部分的商标申请中都是商标代理机构去帮助完成的,商标查询工作一般也是由商标代理机构去完成的。所以,出现了商标被驳回大部分都是代理公司在查询过程中,没有注意到不利因素。申请人在寻找这些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之时,不能仅仅局限在价格方面,更是注重在服务质量方面。
2.盲查期导致
比如在商标申请之前,会遇到的一些风险能避免的话,就尽可能去避免,不然会影响到后期无法查询的问题,而这种商标驳回的理由是经常遇到的。
3.违反强制规定
在商标驳回的理由中,要注意到带有一些夸张性,显著性,以及其他一些不好的因素,存在的驳回原因。像是没有显著性,名称通用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商标注册申请的结果。
针对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事情,如果表示有疑问的话,是可以再次向商标局去提出申请和复审。如果当事人想要保留好被驳回之后的商标,要在半个月时间内,及时进行复审申请,这个时候要注意将复审的资料准备和保留好。不过因为被驳回的理由不同,所以要准备好的资料也会不同,标妹建议你们去做好有针对性的资料整理,只有这样才会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
商标被驳回怎么办?解决好这五个问题就好
大家都知道商标注册是有风险的,而被注册人申请商标时,违反了商标注册法规,商标局不予注册,统称为驳回。被驳回也是在所难免的,我们通常会分析被驳回的原因,然后提出复审,也还是有机会注册成功的。
那么,一旦商标注册失败被驳回怎么办?是只能扼腕叹息束手无策了吗?当然不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你的商标还有被“救活”的可能!
今天,我们就来为你们讲讲商标被驳回的原因,以及如何挽救这些注册失败的商标。小伙伴们,睁大眼睛,对号入座,看看你的商标是否还能救活吧!
其实商标被驳回,主要有以下5种原因:
1、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解析:其实好多注册企业或者个人都容易在此项吃亏,相对来说,建议找专业的代理公司提前审查,查询,不花冤枉钱。
大招:也是根据“在先申请原则”谁的公告期在前谁先得。另外要注意的还有恶意抢注。
为了防止恶意抢注,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就是说,商标因“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时,若与被公告商标申请日是同一天,或者怀疑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则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在先使用权。
举证重点是:你的商标经过在先使用的,并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这个很重要。
2、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解析:商标局认定你和他人商标近似,也是为了排除你有意或无意的“傍名牌”,保护他人商标在先注册成功的合法利益。通常此项经过专业人士诊断、分析,复审的成功机率还是比较大的。
大招:商标近似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判定的,并没有固定的审核标准,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局审查员也会根据该分类表对申请商标的是否构成商品类似进行初步判断,一般来说,相同或类似商标在同一类别同一群组进行注册会因构成商品类似而被驳回,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所以我们经过仔细分析,驳回复审成功的机率还是很大的。当然这需要非常专业的人。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比如: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解析:此类商标要是单独可以注册的话,那就没有办法保护商标的合法利益了,因为涉及范围太广,这样也违背了商标法建立的初衷。聪明的人可以(名字+通用词=商标)。
大招:我国《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但是,审查员在其中一些条款的判定上也会有判断错误的情况。毕竟我们尊敬的审核员不是神仙。
如第十条第七款“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第十一条第一款“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解析:注册商标就是为了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所以不能挑战注册商标的底线。
大招:这个其实也不难,只要提供经过长时间使用,有别于普通的标志的证据,具有显著性,就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保护。
当审查员因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而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通过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而提出驳回复审。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一枚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的情况。
在实践中,有一些原本没有显著特征的商标经过使用后,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其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即经过使用产生了显著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是可以被注册得到保护的。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我们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解析:这也无可厚非的,用脚趾头想想你也知道,不能把国家的资源让你独占。
大招:同上第四招。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咱们只要有证可举,就可以享受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五种原因,是不是就非常清晰了?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在程序上,所有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均可以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要求重新裁定。这也是商标局给每一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非常公平。通过复审和商标局来一场特殊的“告白”。
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有哪些原因,要求商标驳回复审要有什么条件?
答从法律、法规上分析,商标驳回申请注册的商标,原因有多方面的,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发》的禁止性规定;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重量、数量等;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具有显著性;可能基于申请的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可能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等等。虽然商标注册审查具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但是因为每个商标的具体审查实际上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独立完成的,由于有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理解层次、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差异性,审查员的工作必然会受到主客观方面的多重因素的影响,审查员的自由裁定权相对要大,不同的审查员完全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因此,为了确保审查质量、保证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制度制定了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复审程序,复审人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所以当企业收到商标局邮寄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时,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认真分析商标被驳回的理由,进而思考是否有回转的余地,在做出是否提出复审的决定。如果遇到商标异议,申请人还须作出答辩,如果答辩输了,还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由此下来,很多商标要经过层层关卡才能注册下来,少数商标在四五年后才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因此,商标申请人应放平心态,尽最大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商标复审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一、商标复审的类型: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二、复审的时间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证明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晚了的合理理由!三、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3、理由和证据材料四、复审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商标驳回的理由,哪些原因容易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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