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深圳光大同创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同创”)披露ipo招股说明书(注册草案),公司拟在深圳创业板上市。
本次ipo,光大同创拟发行1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募集亿元,主要用于安徽省消费电子保护及功能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d技术中心,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招股书显示,光大同创成立于2012年3月20日,注册资本5700万元。我们的产品主要是消费电子的保护性和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制造服务商和元器件制造商,包括联想集团、luxshare、歌尔、仁宝电脑、纬创、和硕科技等知名消费电子企业。
2019年至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在https://www.zhucesz.com/,为1亿元,在https://www.zhucesz.com/为1亿元,在https://www.zhucesz.com/,和https://www.zhucesz.com/分别为1亿元和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总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在https://www.zhucesz.com/,https://www.zhucesz.com/,https://www.zhucesz.com/和https://www.zhucesz.com/,客户集中度较高。
其中,联想集团是公司报告期内的第一大客户,公司对联想集团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https://www.zhucesz.com/,https://www.zhucesz.com/,https://www.zhucesz.com/和https://www.zhucesz.com/,其中第一大客户占比较高。
对此,光大同创表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的收入和毛利占比较高,整体上与个人电脑领域的全球市场竞争格局相匹配,整体上与行业经营特点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相吻合。最大客户的集中是合理的。上市前同行业可比公司最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如下表所示:
招股书中指出,报告期内,光大同创向联想集团供货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但均未超过50,不构成重大依赖。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市场空间规模、竞争格局、竞争优势以及全球个人电脑领域各项业务的未来发展,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联想集团的收入和毛利占比总体上升。未来如果发行人来自联想集团的收入或毛利占比超过50,发行人将严重依赖联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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