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舒明浩123报道
在深入调查采访中
记者还发现
巨石。com及其“神拉考研”等平台
培训服务协议
有很多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消费者不小心签了协议。
维权可能会有很多困难。
快来看记者“破茧”
消费者投诉
没看合同就提前付款。
要求退款后才发现不公平格式条款。
“如果我先看到合同,我可能不会签约购买他们的课程。”来自上海的消费者李小姐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今年3月,她看到的广告,报名参加了武汉谷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深拉推出的VIP专属落地班,“招生老师”称该班可以退费,让她放心报名。
课后,李老师发现了许多问题。之前“招生老师”说直播课很多,其实主要是录播视频。甚至讲课内容与分发的教材不一致,有错误。“一对一”的导师经常联系不上。
李小姐对教学质量产生怀疑,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被拒。这时,她仔细查看了合同,发现很多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都不容易符合退款条件。
李小姐说,“当时联系我的招生“老师”给我发了一个付款二维码,然后指示我下载申拉考研的APP,并告诉我登录APP后就可以看到购买课程的协议。”
招生人员告诉李小姐,VIP课程是直播课。
河北邯郸市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她在武汉报名了谷公司的“申拉考研”基础班后,多次被指定的“班主任”提升为“可充题VIP班”。她还发现有很多录播课,讲课内容和分发的教材不一致。她申请退款,但是一直没有退。
李小姐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缴费前,“招生老师”告诉她名额紧张,让她尽快报名缴费。她付费开通学习课程后,在“申拉考研”APP里看到了购买课程的协议。
培训师介绍课程。
记者调查
“招生老师”提供的课型介绍
包括师资、课程内容等信息。
为核实消费者投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通过https://www.zhucesz.com/官网在线客服和https://www.zhucesz.com/短视频平台广告,以准备考研学生的名义联系了负责招生的“老师”。
一名自称“邓老师”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售价3999元的“名校百日冲刺落地班”。据其介绍,该班级通过在线直播录制和播放一对一回答的方式进行学习,并询问记者是否可以退费。“邓老师”说,如果考不上,可以免费修理,但不能退费。
招生人员向暗访记者介绍课程。
“邓老师”提供的学习APP名为“育凯视通”。据其介绍,这款APP和“申拉考研”一样,也是北京https://www.zhucesz.com/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记者通过“育才世通”官网查询发现,这款APP的开发者是武汉育才世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称是全国专业会计培训企业。
另一名自称“小昭班主任”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报价17999元、实际价格8999元的“VIP保障班”。他还以在线现场录音和广播一对一回答的方式进行了研究。工作人员还保证,如果考试失败,他可以获得退款或免费重考。但“小昭的班主任”说,要在一个“开学”APP上学习“VIP安全课”,这也是https://www.zhucesz.com/推出的一个学习项目.
记者发现,“开学”由武汉开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自称是一家专业的成人职业教育培训公司。
招生老师介绍了两人的关系
根据“企业查”的查询信息,“育才视通”APP的开发商武汉育才视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其大股东林涛持股75,也是北京https://www.zhucesz.com/的股东。
武汉开学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李祥龙,持股比例75,是北京https://www.zhucesz.com/的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68。
舒明浩123记者要求先看看服务协议范本。两位工作人员表示同意,并分别寄出了服务协议范本。记者对比李小姐等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协议发现,这些协议的条款和内容大同小异。
专家型研究生培养服务协议评析
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仔细查看了李小姐等消费者提供的“神拉考研”服务协议,发现协议中存在一些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比如《神考研》服务协议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享有更改所提供课程服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有权因历年教材和师资的变化,每年调整的长度;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1条第(2)款和第(3)款的约定对课程内容进行下线,乙方在甲方相关网站或应用(程序)等媒体上的学习记录不予保留;
3.甲方有权设置或更改课程教学时间和教师。
培训机构可以单方面改变课程内容和老师。
北京https://www.zhucesz.com/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回应采访称:
服务协议严格按照法律要求约定,不存在降低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书明号》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立法的初衷是维护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国消费者报》第二条第三款之所以作此约定,是为了便于公司教研部门根据每年研究生考试大纲和重点的变化,调整相应的课程,以满足不定期的考试需要,而不是减少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消协团陆云认为:
就教育培训服务而言,师资、授课内容、时长等。都是合同的重要内容。消费者可能仅仅因为某个名师或者某个讲座内容,就选择购买这个企业提供的培训服务。
《书明号》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也就是说,要变更合同内容,合同双方必须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但该条款第三条“甲方有权设定或变更课程授课时间和授课教师”实际上赋予了甲方经营者不经协商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且变更后的课程、授课时间和授课教师是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并能影响消费者选择的重要合同内容,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权,明显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
再如,“申拉考研”服务协议“退款金额”部分第二款规定:
符合本条第(1)款约定的全部退款条件的,甲方应在本次考试成绩查询办法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联系甲方申请退款并提供本条第(3)款约定的退款材料。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申请退款,则视为乙方放弃退款申请。
然而,在“退款时间”条款中,却规定:
根据书名号123等相关法律法规,若乙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全部退款条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退款材料后,及时为乙方办理退款服务
退款时间条款模糊。
北京https://www.zhucesz.com/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回应采访称:
公司有一套完整的处理学生退费的流程。首先,客户服务部提供售后服务
《书明号123》第四条第二款是根据实际情况,给申请人留15天,这是合理的,对于查询分数和联系售后是非常宽松的。既给学生留足了操作的时间,又提醒他们尽早行使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团成员、北京闻仲事务所李斌认为:
将这两个退款条款挂钩,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平。
“退款金额”第2款是对消费者的要求。要求符合规定的退款条件,提供约定的退款材料,并有具体的时限,即“自本次考试成绩查询方式公布之日起15日内”。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申请退款,则视为乙方放弃退款申请。
但在“退款时间”条款中,“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退款材料后,应当及时为乙方履行退款服务”,对经营者退款时间的要求是“及时”,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以经营者格式条款的形式,约定消费者提出退款的时间。到期了就视为放弃,但是没有明确自己的退款时间,显然是不公平不平等的。如果是互惠的,还应规定15日内必须为消费者履行退款服务。
其他一些条款也涉嫌不平等、不公平,如“退款条件”:
".第四,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所有内容。综上所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方可向甲方申请退款,如乙方不满足上述退款条件,甲方有权拒绝退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退款条件限制很多。
李斌认为:
这一条款的规定太模糊了。它要求消费者不能违反整个服务协议的所有规定。无论这些规定是否合理,只要消费者违反,经营者就可以拒绝退还费用。这显然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书明号》第49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因此,该条款应认定无效。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任振宇
编辑/裴颖
监制/何永鹏任振宇


在线咨询
188-237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