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请客,发票都是以公司名义开的。可以计入公司业务招待费吗?
老板对外请客,私人费用属于与公司收入无关的支出,不能计入公司。不仅不能税前扣除,还存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公司收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1.实际发生的,只计提,不能按照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和扣除;
2、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
3.合理支出;
4.招待客户的费用,如餐饮、住宿、旅游、香烟、食品、礼品、正常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行等。
参考一
根据《数明号123》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文献2
1.根据《数明号123》税[2003]158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支付给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支出和购买汽车、房屋等财产性支出,视同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为基数,
2.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扣缴的未缴或者应收的税款而不征收的,由税务机关追缴纳税人的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处以未缴或者应收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的罚款。
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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