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惠世环(博罗)第400号[2021]违反
惠州市雷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565YMYXP
地址:博罗县罗阳街吉马迪村委会秀岭嘴8、9组
法定代表人:吴传峰。
一、2021年12月2日、12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调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露天堆放的原料、成品未设置不低于堆高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以上事实,有2021年12月2日现场勘验笔录、照片、2021年12月7日调查询问笔录为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书名号123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书明号123》第二十八条和《书明号123》第一百一第二项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三、我局将监督你(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责令你(单位)停业整顿。
四。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惠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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