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企业,与生产产品有关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入成本;与收入间接相关的其他期间支出包括在费用账户中。但是,由于服务型企业提供产品的特殊性,相关支出在会计处理上容易混淆为成本和费用。
对于服务型企业来说,它提供的产品是某种服务,比如法律咨询服务。如果企业通过这项服务获得收入,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将是提供这项服务的成本。所谓收益直接相关,即获得收益就必须付出成本;如果没有获得收益,成本就不存在。
服务型企业成本范围的性质没有改变,仍然是材料、人工、费用。比如某税务咨询公司,主要提供税务咨询和企业培训服务。以税务咨询为例,提供咨询服务的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辅助人员的工资或劳务报酬(非雇佣)、福利费、社保、公积金等都是直接人工成本;提供咨询服务会涉及到很多资料,书籍,还有一些办公用品(激光笔,笔记本等。)与提供咨询服务直接挂钩。这些支出属于直接材料的范畴;与生产型企业制造费用相对应的“费用”,如咨询服务的投影设备折旧、项目经理工资等。
上述与收入有关的支出计入成本,不与收入挂钩。如果没有收入,一般会将将要发生的费用计入费用,如办公楼折旧、办公用品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行政和后勤费用等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企业在宣传业务中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计入销售费用。
服务型企业和生产型企业的成本会有一些时间差。生产型企业的材料和人工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成本分摊后,生产成本结转到产成品和在产品,生产成本结转到存货。产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都属于存货,属于资产账户。生产成本虽然有“成本”,但实际上属于资产,不会体现在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商品对外销售后,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与已实现的收入相匹配,进入利润表。
服务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是服务,与提供服务直接挂钩的成本一般随着收入的确认(可能是分阶段确认收入)直接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新的收入准则下,先确认为“合同资产”,在满足成本确认条件时,再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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