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是取得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的前提,也是企业申请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申请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必须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法律依据:书名号123
第四条申请登记的工商企业应当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独立核算的单位。工商企业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工商企业申请登记。
第五条工商企业应当登记的主要事项是:企业名称和地址、负责人姓名、成立或者开业日期、经济性质、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资金总额、从业人员或者从业人数。
第六条工商企业只准注册使用一个名称。在同一市、县,不得使用同行业的工商注册企业名称。
第七条设立工商企业需要基本建设的,应当在建设项目批准后30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筹建登记。企业建成后,应在投产或开业前三十天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登记。
第八条开办工商企业,不需要基本建设的,应当直接申请设立登记。开办企业经批准后,应在30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工商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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