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府服务热线,提高为企业提供便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决定在全国实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帮助企业担保融资;
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促进和规范企业名称的注册。
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了三大事项,其中两项直接涉及市场监管部门。明年将对相关工作进行变更和调整,税务总局两部相关部门规章有望在明年废止和修订。
动产抵押登记明年将由中国人民银行承办。
总局将废止《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本次人大会议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登记,将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之前已经登记过动产和权利担保的,不需要重新登记,相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新登记的,当事人应当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实施统一登记,有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及相关权利信息,增强其为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对《企业https://www.zhucesz.com/》表示,虽然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企业信用贷款占比不断提高,但担保融资仍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重要方式。在现有体制下,不同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权限分散在多个部门,不仅不便于企业登记,也不利于金融机构统一掌握相关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有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更“舍得放贷”,提升担保融资意愿和效率。
我们注意到,今年10月,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有效衔接部门规章与民法典,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同时适应机构职能调整的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司法部网站公布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废止《动产抵押登记办法》(2007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30号公布),决定自2021年1月起
税务总局在说明中介绍了废止《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原因。为了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民法典的标题删除了物权法关于动产抵押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根据中办《关于调整动产抵押登记职责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不再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职责,因此《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废止。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通过
企业登记将面临七大变化
本次会议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完善企业名称基本规范,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规定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名称,并应承诺对名称侵权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名称不予登记或者予以更正。对地名的任何争议都可以依法起诉或调解
根据税务总局作为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部门规章公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此次修订为配合即将颁布实施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明确了企业自行申报和登记机关审查责任的边界,进一步放宽了登记条件,明确了登记规则。并细化企业名称构成规则、自我声明、名称使用、争议裁决等具体规定。加快全国企业名称数据库的联网应用,提高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
原《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共有49篇,但本次修订在体例结构上做了全面修改,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共有35篇。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事项,明年,企业登记将有七大变化:
1.建立独立的企业名称申报制度。
企业登记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此次修改明确细化了相关规定。《起草说明》第三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向社会提供企业名称自助查询、比对服务,并进行风险提示,依法保留企业自主选择并提交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作为登记事项,应当在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一并办理和审查。实现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减少了企业注册环节,进一步缩短了企业开办时间。
2 .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建设。
全国各地企业名称自行申报试点工作为本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积累了实践经验。考虑到前期改革成果,本次修订确认企业名称申报制度为企业名称登记的重要方式。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将人工审核变为系统化的自动辅助筛选,在减少人为干预的同时提高了报名效率。
103010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登记权限,建设各级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和数据库,做好系统对接和联网应用,加强动态维护和管理,推动建立全国统一、规范、智能的名称规范管理系统,为企业和投资创业者提供更加智能、规范、透明的企业名称登记服务。
3.规范和完善企业名称申请程序。
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取消后,企业名称申报程序成为整个制度设计中最重要的环节。
《办法》第18条至第22条规定了详细的申报操作。企业可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服务窗口,根据名称基本规范和查询比对结果自由选择名称,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信息。如名称相似可能相似,承诺对类似侵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办理设立和变更登记时,应当审查名称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基本规则。
4.规范和细化企业名称的构成要素。
企业名称的构成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要素构成,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至第十二条中有规定。鉴于《办法》取消了一般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并考虑到目前企业发展经营的实际情况,《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不含行政区划、行业、业务特点的认定条件进行了相应修改,不再采取注册资本上限
企业名称作为区分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标志,是承载企业商业信誉的标识,具有产权属性。企业名称转让对盘活企业资源、促进企业重组具有积极作用。姓名的授权使用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通过授权合同可以取得他人姓名的使用权。103010第23、24条对名称转让和授权的要求和公示作了具体规定。
7.完善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机制。
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后,企业名称的使用可能导致名称近似、公众误解和混淆等侵权情形。对于不同企业名称之间的争议,《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自己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涉嫌侵权企业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企名网、司法部网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级监管沙龙。
出版社: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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