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登记表怎么填写?注册企业报关单位需要填写《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但是表格在哪里提交?报关登记表中的每一项应该如何填写?《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填写指南、网址及常见问题如下。
一、如何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答:企业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时,应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填写《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通过浏览器复制打开https://www.zhucesz.com/)。
申请提交后,企业需要向当地海关提交纸质材料的,应打印《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有填表说明吗?
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143号公告,关于推进以关检融资企业名称注册报关单位的公告。
3.《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需要提交吗?
答:由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企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报关单位报关人员备案”。企业暂不办理的,只需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即可。申请“报关企业”,需要同时提交两份表格。
四。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区分“经营类别”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答:外贸企业选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行选择“报关企业”。
进出口收货人和发货人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直接进出口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即从事货物进出口的外贸企业。
企业申报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也就是专门为外贸企业报关的报关行是不能自己报关的。
2.企业可以同时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吗?
答:根据海关有关规定,除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外,报关单位不得同时注册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只有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才能办理“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海关按照报关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在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业务可以同时具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的双重身份,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的业务只能具有报关企业的身份。
特殊监管区
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
3.什么是注册海关?企业有多个经营地址,如何选择?
答:本项目应填写工商注册地海关名称。如果企业有多个营业地址,请在“其他营业地址”栏中添加。
4.企业的“英文名称和地址”怎么填?
回答:请参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特殊贸易区」?
答:根据工商注册所在地,位于自由贸易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应根据企业或组织所在地从所列选项中选择,区外企业应选择“非特殊贸易区”。
6.企业不属于“经济区划”列表中的选项。如何选择它们?
答: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答:本项目应填写企业内部负责海关业务的联系人姓名。(注:不是关员!)
9.企业法人、海关业务联系人、报关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答:是的。
10.什么企业需要填写“上级公司信息”一栏?
答:“上级公司统一信用代码”、“与上级公司关系”、“上级公司名称”三项,只有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需要填写,其他企业均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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