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对同一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相同是上海企业名称注册的一大问题。按照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业(业务)特征和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工商部门对企业名称进行注册,主要依据3个原则:注册第一,同一行业的名称不能相似,名称不能给人造成误解。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名称近似值没有明确的概念,掌握起来相对困难。本市的企业名称资源较差,这是最让投资者申请企业名称头疼的事情。症结就在市工商局的电脑有超过800000的企业名称,属于大多数的国家,人们能想到的这句话已经想到,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相同的名称,企业想一个好名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与以实力主导市场的商标不同,企业生来就是通过给人们响亮的名字来征服消费者的。但是很多企业缺乏创意,一旦一个名字被市场喊出来,就纷纷跟风。据工商部门统计,目前各行各业有1000多家叫做“东方”的企业,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行业,工商只能让它们生存。按规定,办企业,要先批准企业名称,批准后6个月必须办企业,如不意味着企业名称无效。所以企业名称必须与企业共存,有些企业是为了防止别人模仿,不少相关企业名称是无效的。据悉,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工作已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相关立法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