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如何命名?除了限制,你可以随便拿,拿你喜欢的就好。
个体户如何命名?
自雇人士姓名选择限制:
根据《个体工商户户名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户名不得有下列内容或者文字:
1. 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不尊重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的;
(三)可能造成公众欺骗或者误解的;
4. 外国(地区)、国际组织名称;
5. 政党、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群众团体名称及其缩写、军号;
6、“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字样;
7、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字符、标点符号;
8. 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
9.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第十八条申请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 与已登记或者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2. 变更名称不满1年的,与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
3.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经营者名称相同;
4. 与注销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附加信息:
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其经营范围涉及预先登记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将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报有关部门预审批准。
经营范围不涉及预先核准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一并申请登记。登记机关进行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个别工商企业的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百元罚款0元以下罚款:
1. 公司不再允许从事某种业务由于取消预注册许可参与业务范围,但它的名字表明它仍然开展业务,并不能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在规定的期限内;
2. 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的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书-个人工商名称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