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这些新规定将影响丽水人民的生活!学校和老师不应伤害和侮辱学生,网上招生不应收取押金……
慈善募捐不能通过编造事实欺骗或诱导受赠人,保险公司必须通过三个障碍才能达到偿付能力标准,学校和教师可以批评和纪律学生,而不是伤害和侮辱他们。从2021年3月起,又一批新规定将生效。看看哪些会影响你的生活
进一步加强慈善捐赠管理
《浙江省慈善筹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指导意见,民政部门将警告慈善组织,并责令其停止下列任何一种筹款活动。责令捐赠人返还违法筹集的财产;难以返还的,由民政部门收缴,移转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事业。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加强重大经济指标保护
《浙江省重要经济指标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重要经济指标,是指维系国家或者地区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国防动员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工矿企业、公共设施和仓储设施。国计民生、战争势和城市维持基本运转。根据战略地位、经济效益、社会影响、次生灾害、战争潜力等因素,重要经济目标可分为特殊、一级、二级、三级。
重要经济目标的保护工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合理安排一流人员掩蔽工程、专业防空队伍建设工程和核心场地地下化建设工程。
新建具有重要经济目标的工程,防护设施配置应当同时规划、设计和实施。
对已完成的主要经济指标,按照先围绕核心、后围绕重点、后围绕外围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保护能力。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贮存经营)通知承诺新法规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贮存)《通知承诺(试行)实施细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适用本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批发无储存经营方式的(经营范围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爆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及其他特殊类别,但管理危险化学品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并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处理的情况。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对下列内容作出承诺:
2020年实施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2021年3月1日起,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实施《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期间调出2020年《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同时调出该基金的支付范围。从浙江省大病保险调入2020年《药品目录》的特殊药品,按国家限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同时执行,并按规定衔接政策。原浙江补充品种消化工作将另行通知。
省级采购部门按照规定,将《2020年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纳入省级医药设备采购平台在线范围。协商药品协议中列出的具有相同通用名的药品直接在省级医药设备采购平台挂牌,网上价格不得高于国家协商确定的相同规格的保险支付标准。与协商药品不同的,网上价格不得高于按照差价原则计算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加强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浙江省关于印发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将于2021年3月8日起施行。通知指出,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公路、水运、一般机场等综合交通事业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实施年限为三年,资金按照项目法和要素法进行管理。
按项目方法管理的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国家和省道公用公路、国家和省道骨干和重要支线水路、国防交通基础设施、沿海港口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交通枢纽、一般机场建设项目、中央政府补贴的配套项目。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按照地方建设任务和地方财政资源分配建设项目。
按因子法管理的专项资金。它主要支持交通发展,而不是项目管理。资金的分配主要考虑道路交通、港口航运、通用航空和综合运输的发展,并结合当地财政水平和绩效因素来决定。
国家首个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正式实施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国第一个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
《条例》第一次提升基本概念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概念,专注于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和数字工业化、工业数字化和管理数字化,创建一系列特定的系统,并提供一系列的激励和保障措施。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人民生命安全、安全生产、金融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刑法进行治理和保护。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2021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应用刑事诉讼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新刑事诉讼法解释”),将于3月1日生效,2021年。与2012年刑事诉讼法解释相比,新解释增加了“认罪辩诉案件审理”、“快速审判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共增加了107条,对200多条进行了实质性修改。
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对诉权的保护是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司法解释规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没有法律援助机构指定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采访、值班的权利,促进刑事辩护和法律援助的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该司法解释规定,在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或暴力侵害的案件中,讯问未成年被害人和证人时,应当尽可能同时录音录像。
红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标准需要通过三个障碍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偿付能力监管的三支柱框架,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二代量化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组成的三支柱框架体系提升为部门监管。
规定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明确同时满足三项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即为满足偿付能力标准的公司:
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公司都是偿付能力低于标准的公司。
核心偿付能力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将成为检查的重点。
监管全面升级,百万亿支付市场将重塑
支付市场正在全面标准化和重塑。近日,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支付监管的文件,首先提到了支付领域的反垄断,发布了新的支付业务规则和规定管理办法等,打起了一套“组合拳”的严格监管。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规定存款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资金集中存放后的客户资金集中存放管理业务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细化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划拨的规定,明确了监管责任。《办法》的颁布将对中国支付行业的发展乃至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产生深远的影响。
网上招聘不收取职工保证金
根据《网上招聘服务管理条例》,禁止披露、篡改、销毁、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用人单位的个人信息和经营情况,禁止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这些规定将于2021年3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