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2计算预缴税款。
应预交税款=(总价及价外费用-分包款)/(1+9)*2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税款
应预交税款=(总价及价外费用-分包款)/(1+3)*3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计算,城建税按照企业的不同分为7、5、1三档,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因此,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一般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行为)*12(7+3+2,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基本上是按25的税率计算和缴纳。对于小微企业,分别适用优惠税率。
此外,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http://www.zhucesz.com/,按月或按季将企业所得税从总机构预分配到项目所在地,并由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列出了可能涉及的主要税种及其处理方法。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还可能涉及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