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名字是不够的,
没有必要吧。公益捐款具有特殊的意义。捐赠者可以使用自己的名字。
在香港,捐赠者应该是自愿的。没有法律限制捐赠者的姓名和捐赠金额,但捐赠必须是合法的。
您可以使用您的真实姓名;匿名;公司名称或其他名称。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政府已向[认可慈善机构]作出捐款:捐款可从实际薪俸税收入、利得税应课税利润或个人应课税收入中扣除
如果你捐款的学校是香港政府认可的[慈善机构],你可以在以真名捐款后,从每一所学校得到一张[捐款收据/发票],然后你可以向香港政府的[税务局]申请扣税。
但并非所有捐给免税慈善机构的捐款都是可扣除的。以下是一个非免赔额的例子:
-买彩票
-支付电影票、慈善活动等费用
——墓地付款
-保留仪式现场诵经的费用
-通过慈善销售购买商品
-在主日礼拜时,将捐款放入捐献袋内(如纳税人能提交有关教会(必须是免税慈善机构)的收据证明,则可获扣除)。
自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