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的韩文字母要求:公司名称必须使用韩文字母(Hangul)来命名,并且可以在营业执照上显示。此外,公司名称也可以包含英文,但英文部分通常作为副标题,而韩文部分才是主要的法定名称。
公司名称的独特性:公司名称必须具有独特性,不能与已在商业注册局登记的其他公司名称相同或引起混淆。
公司名称与经营范围的关系:公司名称可以反映其业务范围,但不是必要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名称可能包括表明其业务领域的词汇。
公司类型的体现: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通常会以“株式会社”结尾;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会以“有限会社”结尾。
使用特定词汇的限制:在韩国注册公司时,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特定的词汇,如“银行”、“保险”等,除非获得相应的许可。
预先核准:在正式注册公司之前,需要通过韩国商业注册局进行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以确保名称的可用性。
文化和社会影响:虽然法律上对公司名称的限制相对宽松,但在文化上,避免使用可能会误导公众或冒犯他人的名称是很重要的。
韩国公司起名需要考虑法律、商业实践以及文化因素。在选择公司名称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商业顾问,以确保所选名称符合所有相关要求,并能够顺利通过商业注册局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