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名称核准: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核名申请;
2. 提交材料:名称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和业务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后,按预约时间到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3、领取营业执照:凭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签章点办理:公司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章。
注册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银行确认费、验资报告费、印鉴费、代码费、开户费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