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XXXX项目部文件设备管理系统[该系统已在http://www.zhucesz.com/上完成,包括设备租赁管理。因此,在这里不能做。]准备:【可为设备材料部人员】审核:【可为设备材品部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项目盖章】XXXX-XX-XX【发布日期】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制定本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设备事故。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部各有关部门配备符合设备安全管理需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第四条设备材料节(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项目部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设备管理制度,(2)负责督促、指导设备使用部门加强设备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检查机器设备的安全状况。(三)负责制定和下发设备维修任务清单和维修计划,(4)监督、检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五)负责向公司机电材料科报告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要求(六)负责设备事故汇总、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处理重大机械设备事故(8)监督检查施工设备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人整改(9)建立施工设备管理档案。第五条各施工队伍(一)负责本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一)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施工设备。(三)按要求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第三章设备的采购、租赁及验收第八条项目部有设备采购、租赁要求时,由设备材料部向公司申请统一采购、租赁。新设备到货时,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生产厂家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维修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对于特种设备还必须有设计文件、制造许可证和监督检验合格证。租赁设备时,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期内设备的使用安全。租赁设备时,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共同对出租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查,并在租赁前对设备的技术、安全条件进行核查合格,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租赁国家强制报废、明令淘汰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第九条项目部设备材料科对每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主要保存设备设计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装和使用保养、随机和仪器登记表、设备运行、保养、保养记录、调配记录等,并对拆解的专用设备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第十条待安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定位,并由持证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设备安装调试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公司机电材料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第十一条中小型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人员、安全人员和操作人员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二条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填写验收记录,签字确认,并将验收资料复印件报公司机电材料部备案。大型施工设备必须填埋填写《大型施工设备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者未办理验收手续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第13条验收程序:验收组验收设备相关信息是否完整↓外观验收和数量验收↓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投入使用第四章拆卸与装配管理第十四条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时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部及任何个人不得自行组队或未经公司批准擅自拆装。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本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拆装队伍进行评审,选择合格的拆装队伍。(二)拆装前,拆卸单位必须将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和人员名单报公司机电材料部。(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四)拆装方案由机电材料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共同审核签字(五)安装完成后,应当检查公司的机械和电气材料部门和市检测中心,才能投入使用。(6)塔式起重机的升级和货运电梯的安装和拆卸连接墙壁应由合格的团队和相应记录。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证书。第十六条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使用。第十七条大型施工设备应当由机长负责操作。非设备操作人员对责任人进行跟踪,按公司及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八条设备不得生病、超载。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止运行,故障排除后才能恢复运行。第十九条对危害人身安全的部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第二十条有关人员应当正确填写和完成设备运行、检查、保养、维修等相关记录。第二十一条设立设备材料部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文件,及时汇总、归档设备技术资料。第六章安全检查第二十二条建筑设备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运行前的综合检查、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第二十三条设备材料科负责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并组织安全科、施工管理科等部门开展定期、专项安全检查。第二十四条安全部门负责建筑设备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施工设备安全检查记录应当保存备查。第七章检验和试验第二十六条设备材料科负责将使用中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的定期校准和维护要求报告公司机电材料科。公司统一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二十七条专用设备的显著位置应当设置定期检验标志。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专用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第八章维护第二十八条施工设备的维护实行三级维护制度,即例行维护、初次维护和二次维护。第二十九条各施工队伍应当对本施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材料部负责定期监督检查维修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维修质量进行抽查。第三十条施工设备的管理由机长负责。工程机械的保养采用固定人员、固定机器、固定岗位、固定责任的原则。第三十一条施工设备的维护应当坚持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交叉”操作方法的推广,实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制度,严格执行操作手册规定的周期和检查维护项目。第三十二条日常维护是指施工设备运行前和运行中进行的清洁和检查,主要检查关键易损部件(如设备安全装置)的状况、冷却剂、润滑剂、燃料量、仪表指示等。日常维护由操作人员自行完成。第三十三条主要维护:一般清洁、紧固、润滑操作,部分调整维护施工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使用本单位施工设备管理人员到达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自行完成,作业班组监督检查和监督。一次维护的范围应为所有正在使用的设备,时间为4 ~ 8h,一次维护完成后应记录并注意未清除的缺陷。第三十四条二次维护:包括一次维护的全部内容,以检查和调整为中心,确保施工设备的所有总成、机构和零部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操作团队由项目部施工设备管理人员到达,主要由操作人员本人完成。当操作员自己完成作业有困难时,可委托维修部门由施工单位经理和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监督。第三十五条其他维护(一)在用维护:新机械和大修工程机械设备在使用期满后,必须进行使用维护,主要包括清洗、紧固、调整、更换润滑油等,由用户部门完成。由设备管理员检查,公司机电材料部监督。(2)移交和维修:施工机械设备移交现场前,应进行移交和维修。操作内容可根据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维护,必要时可进行防腐处理。移交维修由机械设备移交单位组织实施,由项目部设备材料部负责监督。(三)停车维修:施工机械设备在停机密封时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洗、防腐、防潮。库存的施工设备由公司设备材料科维护,剩余的施工设备由用户部维护。第三十六条第九章所称设备技术改造是指应用新技术成果和经验,通过改变原有结构、安装或更换零部件、新配件和新装置,提高原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功能,提高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更好地为生产、节能、增效等服务。第三十七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应当遵循针对性、先进性、适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第三十八条部门职责(一)各设备使用部门应提供设备技改项目的相关参数和数据该科负责可行性分析、项目预算、项目上报、项目组织实施、技术资料归档等工作。(三)公司机电材料科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过程控制。第三十九条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在认真分析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每年11月底前向设备材料部提交设备技改项目报告。设备国材根据设备技改原则对技改项目进行筛选,明年初技改项目管理处进行,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填写设备技改项目返还设备经国家领导审核批准,每年12月底前报公司机电耗材部。第四十条设备材料部收到公司颁发的本年度设备技改项目预算后,应根据技改项目规模和预算金额组建技改小组。并根据项目难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第四十一条实施设备技术改造时,技术改造组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协调。第四十二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备材料部和设备使用部应当做好原材料验收、工程量计量和变更、施工质量确认等工作。并接受公司机电材料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改造后的设备应当投入试车,试车时间可根据设备实际情况确定。第四十四条技术改造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填写《设备技术改造竣工验收表》),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公司机电材料部。第四十五条技改项目验收合格后,设备材料部应组织人员对技改全过程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第十章第四十六条如果机械设备报废管理符合下列条件,项目部门可以申请取消机械、电气和材料部门的公司。(1)设备严重损坏,并且可以无条件修理技术,或它可以修复,但一个维修费用超过原设备价值50倍;(2)超出规定使用寿命,型号陈旧,无附件;(3)技术性能较差,(四)因基础工程暂停或者施工工艺变更,不能使用或者不能保证安全的特种机械设备。第四十七条未经批准报废的零部件、辅机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系统由设备材料科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