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名称登记的规定,企业名称由四个基本的法律要素组成,即行政区划名称、字体大小、行业或企业特征、组织形式。例如:“北京市怀柔区腾达商务处”
行政名称,是指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所属行政区域的名称。合伙企业行政区划的名称,是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例如,“北京”或“北京怀柔区”
字体大小应包含两个以上的字符。比如“北京金凤凰店”的“金风”。合伙企业可以使用投资者的名字作为字号。字体大小由申请人选择,并由注册主任批准
行业及经营特征由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定,并以规范用语表示。例如“北京洪都服装厂”中的“服装”一词,就表达了其行业和经营的特点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工厂”、“商店”、“场所”等。例如,“北京洪都服装厂”中的“工厂”一词表示其组织形式
可否称合伙企业为“XX公司”?一个
不可以,合伙企业不能在其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等字眼。公司名称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