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长沙更改公司名称?我怎么改名字?企名网小编整理出长沙企业变更公司名称与您分享,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正本);
5. 承诺书(原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原件);
7. 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 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公司更改名称过程很简单:首先你让工商局做“商标名称检查重和批准”,意思是看到你新的名称有其他企业使用,如果没有其他企业使用,所以工商局出具能说出批准通知。
1. 经批准的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构)
1. 企业名称预核准/变更核准表
2、拟出企业新名称
3.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颁发机关)
3工商许可证受理发证(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构)
1.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公章)
2. 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
4.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可在领取新营业执照时取回。)
5. 公司章程的修改(法人签字、公司盖章)
验收合格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
四、刻录公章
1、公司公章原件及公章证明
2、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凭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凭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凭原件核对)
5. 加盖公章申请(加盖公司公章)
接受第二天再读这一章。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经认证并复印
2、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凭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凭原件核对)
4.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照片将于验收合格后第三天发布。
6. 国家和地方税的变化
1. 国税、地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国税、地税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
3、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新章,凭原件核对)
4. 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并与原件核对)
照片将于验收合格后第三天发布。
公司名称变更经工商局办理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持证照,办理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商标注册证等印有公司名称的证件。公司铭牌需经审批后制作完成,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上市。具体时间不受法律限制。但如果仪式可以选择一个所谓的吉日。
公司可以改变什么
1. 更改公司名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从公告之日起45天内,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相关证书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刊登在报纸和解释公司的偿还债务或债务担保。
3.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内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改变,业务范围涉及到项目的变更要求审批之前登记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变更登记的申请,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
4. 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 住宅的变化。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超越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变更住所的,应当与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公司变更住所的地方搬到新的住所,原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文件在公司登记的地方感动。
6. 公司类型变更。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反之亦然。
企业名称由哪些元素组成?
企业名称的元素有哪些?它主要由行政区域名称、店铺名称、行业或经营特征、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企业名称申请由企业的出资人依法提出,并经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依法批准。企业名称申请行为和企业名称示例批准行为均应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为依据。
《企业名称注册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当由学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组成。”企业名称前应当标明企业所在地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包括自治区,下同)、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域名称。本规定规定了构成企业名称的四个基本要素,即行政区划名称、品牌名称、行业或经营特征、组织形式。
一、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名称是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含漳、镇等地区名称。
在企业名称前加上行政区划名称时,行政区划名称可以作为该行政区划的名称,“省”、“市”、“县”也可以省略。例如:“广东省”、“南京市”、“兰州市”、“市”“县”等词可能造成误认,“市”、“县”等词直接前缀为“广东”、“南京”、“兰考”。行政区划名称省略“省”不应省略。
企业名称前应注明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具体为某企业,**省**市*县(区)**街**号。其名称在行政区划名称中一般**使用行政区划名称,也可以使用与市行政区划名称同冠,甚至与行政区划名称同冠。对于省、市、县行政区划合并使用,几乎所有省市都要经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批准。
近年来,由于企业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在同行业中已经出现了同一家企业,企业名称的区别是一个是冠“**省”,另一个是冠“****省**市”,或者是“**省**县”,由于企业名称经登记机关核准,已获准登记,且双方都认为对方与自己的名称相似。这种情况应该考虑尽量避免,为此,在实践中,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重新考虑这类名称的审批权限划分,只要有省、市名称,经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此外,市辖区的名称在全国并不唯一,如“市区”在多个城市中,如在企业名称中以皇冠的名义设置为行政区划的名称,容易造成同名的误认。
因此,市辖区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得与市辖区行政区划的名称同时使用。
企业名称如申请的不是当地县(区)行政区域名称下的直辖市行政区域名称或省行政区域名称,除企业名称与省相符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条件直接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一般还应具备一定条件,直接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具体情况由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如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市、县新成立的企业(公司)需要前缀的名称,必须是产品类型,注册资本不得低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建立企业(公司)需要直接与省的名字命名应当骨干龙头企业在同一行业,其产品已经形成,经济效益好,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外部的省份。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