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年报已经开始了!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开始啦!官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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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宣布提交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8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报送2018年度报告。
二、投稿内容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年度报告内容填报。
三、报送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进行年度报告电子化报送,或通过扫描公告下的“湖南企业年报App”二维码下载App。个体工商户也可到辖区所在地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进行纸质申报,填写微信扫描公告下方的“微信个体工商户年报”二维码。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相关个体工商户不再适用纸质年报,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非海关注册个体工商户可通行
上述年度报告以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提交,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法律后果
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布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况,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年报结束后,对各类市场主体报送信息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显示,年报披露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户籍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对列入商业异常名录的企业将依法予以限制或取缔。
其他事项
除公示年报信息外,自2010年1月1日起,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将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行政处罚信息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予以公示。
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
什么?公告太长,读不下去?
边小为你划重点!
教你提交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前,我市所有注册成立的公司、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应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进行年度报告电子化报送。也可浏览以下公告湖南企业年报申请
个体工商户也可到辖区所在地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管理处以纸质形式申报,微信扫描以下公告。填写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二维码。
报关单位和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相关个体工商户不再申请纸质年报。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多报合一”年度报告。
教你手动提交年报!
步骤1。点击“企业信息报告”
步骤2。业务联系人登录
步骤3。填写年度报告
步骤4。提交和出版
市场主体应在规定期限内尽快报送2018年度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公开年度报告的,将纳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布。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对列入商业异常名录的企业将依法予以限制或取缔。
醴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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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玟供稿
杨丽莎摄
审核:刘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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