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多年,很多公司的“商号”想注册“商标”时,却发现自己被别人抢先注册成了商标。
这种情况在创业初期的企业中尤为普遍。在企业开办之初,企业在工商核准字号时,由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仅要求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与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同行业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没有其他限制,一些寓意好或者容易记忆的文字被大量登记为企业“字号”。国内企业在创业时,更多的是沉浸在自己的技术产品或开拓自己的市场业务中。他们一般缺乏将“商号”先注册为“商标”的意识,更多的是将自己的“商号”作为商标,印制在产品、服务和宣传材料上。随着企业的逐步发展,当意识到要建立自己的品牌时,大多数企业都会首先选择自己的商号作为企业的第一注册商标。因为那些寓意好或者容易记忆的文字也是注册商标的宠儿,企业检索自己的商号,被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并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