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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福利公司起名

发表日期:2022-06-25 10:30:16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只关注农民工,即使他们没有参加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劳动关系和工伤,农民工工伤应当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细则1。工伤赔偿标准医疗保险待遇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医疗费标准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二)第四款农民工工伤赔偿伙食补助费标准

1.标准: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三)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食宿费、交通费第四款

1.标准:本单位员工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就医;(二)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审批。

(四)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康复治疗费第六款

1.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二)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第三十条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二)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

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第三十一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2.要求:(1)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第三十一条

1.标准:本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统筹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有的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面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二)经评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照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照料费

(八)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复发费用第三十六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等24个月工资,二等22个月工资,三等20个月工资,四等18个月工资

2.要求:(1)评定残疾等级后,停止支付医疗待遇。(2)残疾鉴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伤残津贴

1.标准:本人一等工资的90%

;二级工资的85%;第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是我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发放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伤残补助金

1.标准:本人五级16个月工资;我6年级14个月的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伤残津贴

1.标准:本人五级工资的70%;我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三)伤残津贴实际发放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人就业补助

1.标准:五、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伤残补助金

1.标准:7级12个月工资;本人8级10个月工资;九个等级,八个月的工资;我十个年级六个月的工资。

2.要求:按伤残等级一次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

付款

(七)农民工工伤赔偿、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标准

1.标准:七、八、九、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伤残津贴第四十三条

按照新认定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的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应当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职工身故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

(一)农民工丧葬补助金工伤赔偿标准

标准:统筹地区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农民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赔偿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职工生前死亡的提供主要生活、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数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

4、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供养亲属范围:

(一)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

(三)父母,包括有寄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四)兄弟姐妹,包括与父母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同父异母的姐妹、寄养的兄弟姐妹、有寄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申请供养亲属抚恤条件

依靠工亡职工提供生前主要生活,并有下列情形的

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配偶男年满6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死亡职工的父母年满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四)因工死亡职工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死亡职工的父母已经死亡,祖父母年满60周岁,祖母年满55周岁

(六)因工死亡职工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