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怎么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近日,枣庄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义务教育和高中线下学科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有效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线下科目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向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反映。
公示期: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关于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线下科目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923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市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核定45分钟课时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10人以下33元/课时,10-35人23元/课时,35人以上16元/课时。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在上述标准内自主确定。实际课程时长不一致的,由培训机构按比例折算。普通高中学生线下学科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二、培训机构收取的学科培训费,应按规定缴入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分卡形式收取
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间的费用,其中按培训周期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程开课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不超过60课时,续费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同时进行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的,只能选择较短的收费期限,且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三、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培训管理,降低服务成本,降低收费标准,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体现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质。并按规定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收费标准和退费方式,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培训费之外收取课本费、材料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过或变相超过本通知规定的线上培训最高收费标准。
四、培训机构要按要求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网上申请、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将根据审理情况另行公告。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枣庄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
结束
枣庄市发改委回归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