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名字的错
入睡前,我还在曼哈顿广场,醒来时,我在太阳谷社区。
这不是魔术中的大变样,也不是相声中的段子,而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事儿。
目前,全国各地城市纷纷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对居民小区、大型建筑、道路街巷等“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和规范。
在厦门,公布的31个不规范地名中,“世贸湖滨之都”因名“奇”而改为“观日西一里”,“加州海岸”因名“洋”而改为“苍湖东二里”。
在西安,有98个不规范地名需要整改。如“塞纳河艺术酒店”属于“崇洋媚外”,“钻石王朝”是因为“封建色彩”,“万国元建社区”是因为“刻意夸张”。
在海南,就连维也纳国际酒店也因“使用洋地名”背上了“崇洋媚外”的名头,等待清理整顿。
在湖北、浙江、山东、河北等地,类似地名整治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一批“罗马假日、巴黎公馆、皇城花园、江山一品”改为“秀水街9号楼”或“向阳路12号院”。
这场影响全国的更名运动,不是地方基层政府自发进行的,而是来自统一部署。
影响全国的更名运动源于2018年底。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报指出,部分地区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割断地名文脉,损害民族文化,妨碍群众生产生活活动。对居民区、大型建筑、道路街巷等不规范的地名要规范、规范。
“通
按照“知”的要求,各地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不规范地名规范工作。眼看着规定期限就要到了,这是连日来各市公布的清单。
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六部委在通知中特别提出,科学合理确定不规范地名名录,可改可不改的一律不改,防止老地名乱改乱改,确保地名总体稳定。
不仅如此,《通知》还专门举例说明。历史上已经存在、具有纪念意义或体现中外人民友谊的地名不属于“洋”地名,如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希尔顿酒店、西门子公司等。
为指导各地做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今年4月,民政部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示范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名地名管理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时至今日,这场影响全国的更名运动仍未结束,广大人民群众仍困惑不解。那些被要求整改的地名是通过法定程序采取的,存在时间较长。为什么他们在这个时候突然失败了?
法律呢?
“侠客岛”19日发表评论文章,“小区改名是因为‘崇洋媚外',大家不要误读。”它认为,一个好的想法如果不能按照令人信服的逻辑推广,如果不能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实施,就容易引发沸腾的讨论。
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没有意识到甚至根本不关心的是,清理整顿地名必须考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程序合适吗?
目前,各地政府给出的清单都是以“XX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为名,名义上是规范地名。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厘清什么是地名。
对此,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显然,按照规定,宾馆、商店、桥梁的名称不是地名,而是
此次要求整治的不仅是地名,还有酒店名、店名、桥名等。将这些地名纳入整治范围,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再者,即便有必要进行地名整治,也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对此,《条例》和实施细则中也有一系列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能以领导命名,不能有损国家尊严,不能歧视、侮辱和极其粗俗,不能使用生僻字,一个县、市不能同名。《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中文地名不以外国人或地名命名。
上述禁止性规定具有可操作性,但看看现在要求各地整改的理由:“刻意夸大、崇洋媚外、封建离奇、故弄玄虚”。有些理由不仅无中生有,而且基本没有客观标准,全凭人的主观臆断。
封建迷信怎么算?
不少以“皇城”为名的小区、门店,因为“封建迷信”而改名。照此逻辑,如果命名“故宫”意味着封建迷信,故宫岂不改名?需要的时候,它是代表悠久历史的文物,是传统文化的代表。一时心血来潮,一下子变成封建迷信,实在难以服人。
怎么怪诞?
据澎湃新闻报道,修缮后,温州“中瑞曼哈顿”更名为“中瑞曼哈屯”,但仍有人认为“中瑞曼哈屯”确实很离奇。
怎么能算是崇洋媚外呢?
湖北马可波罗大厦被要求更名,但马可波罗一直是中外友好交往的象征。崇洋媚外怎么能以他的名字命名呢?
上述事例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执法时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导致决策经不起推敲。
根据法治原则,行政执法对象是否违法应当明确,而不是主观认定。现有条例规定,“中国地名不以外国人命名”,这是非常明确的。当然是地名。
然而,很多地方给出的理由却是如此模棱两可,缺乏可操作性。什么是法治?对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于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
地名不能改,但要严格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不能想当然。《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原则上应当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人民意愿,并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
我们想问的是,随意整治地名,是否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是否与有关方面达成共识?
该管的管,不该管的不管
恐怕不行.
在地名变更引发的舆论风波中,网络上不乏调侃和质疑的声音。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问题?我们可以从根源上找原因。
更名源于国家六部委的通知,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各地纷繁复杂的事实面前,具体实施可能存在不切实际的情况,适用范围越广,不合理的情况可能越多。
但在层层加码的制度中,这一不合理的部分可能会不断放大。如果没有其他社会矫正机制,结果可想而知。
比如,《通知》特别提出,要坚持“依法审慎稳妥实施”和“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不规范地名名录,能改不改的不改,防止老地名乱改乱改,确保地名总体稳定。然而,在实施时却发生了种种可笑的事情。
我们必须防止这样一种管理思想,例如不时更换商店牌匾。似乎只有整齐划一才是好的,多样性意味着混乱。
这种管理思维,给城市造成了审美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劳民伤财,给公众带来的不便远多于真正的实惠。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很多被要求更名的小区、酒店已经存在了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
时代,此时被要求更名,不仅给大众生活带来不便(手机导航会不会找不到目的地),也打击了很多商家已经形成的品牌。改地名就是改地图,这一系列后果的成本应该由社会来承担。
我们的政府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政府,要避免不必要的折腾和浪费。诚然,有些名字违背公序良俗和基本伦理,应该改。但是必须划定一个明确的边界,这个边界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