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税控盘版(黑盘)为例。
第一步,打开进销存系统后,左键点击顶部的“系统维护”。
第二步,点击“系统维护”,来到新页面左键点击“操作员管理”。
第三步,左键点击“运营商管理”后,弹出窗口如下:
第四步,在“操作员管理”下,点击小三角。
第五步,点击小三角形,然后点击上面的添加按钮。
第六步,点击“添加”后,会添加新的代码04空行。
第7步,单击姓名栏,填写姓名。这里我填写“何某某”。
第八步,输入名称后,在操作标识下的空白单元格左键两次,空白单元格右侧会出现一个小三角形。
第九步:小三角形出现后,选择开票员。
第十步:选择开票员后,双击“界面样式”下的空白单元格,空白单元格中会出现一个小三角形。
第十一步,点击小三角,在下拉框中选择“传统样式”。
第十二步:选择界面样式后,点击右上方的“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第13步。最后,我们回到进销存界面。在“收藏”和“审核”下,Larry就有了我们刚刚设置的“何某某”。
扩展信息:
增值税防伪系统的认证与纳税申报;
1.防伪税控系统企业通过复印申报所属月份纳税信息IC卡和备份数据软盘,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防伪税控企业和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表,按照增值税扣税有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如期申报纳税。属于个税扣除范围的,应当在当年或以前报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3.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申报当月内完成对企业申报当月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抵扣表的认证。因褶皱、摩擦等原因无法认证的盖章“不能认证
“印章”、“认证不一致”的印章如果认证不一致,属于使用遗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遗失被盗”印章。
4.认证完成后,将符合认证、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单退回企业,同时向企业出具认证结果通知书。对认证不符开具的专用发票,确认为遗失、被盗金税卡的,将及时查处。
5.证明印章式样由省级税务机关统一制定。
6.防伪税控企业应按月将税务机关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表连同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清单装订成册备查。
7.对税务机关认证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已申报抵扣税款的,减征当月进项税额。
参考百度百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