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注册公司,但公司名称怎么选?你有什么要求吗?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注册公司名称的标准。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
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不得另含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允许标注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的;
3.名称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7.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其次,有权公司登记机关受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按照依法依规、先申请、先受理和规定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的原则予以核准。即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符合规定的相同名称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予以核实。属于
当日提出申请的,由申请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权的公司登记机关决定;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企业名称向不同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优先受理的原则予以核实;当日受理的,由申请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权的公司登记机关决定。
此外,规定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的原则,即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同一登记机关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二是字号与本省知名字号或全国同行业知名字号相同;三是与变更名称不满三年的企业原名称相同的;四是名称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五是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