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准备登记的工商局,核对姓名时会查询确认是否有重复项。或者在检查名称之前先检查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登记企业名称应当注意:
1.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前应当冠以其下属企业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不得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四、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民族”、“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民族”“国际”等字样的,应当为行业限定词。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方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扩展信息:
注册公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目前,我国的公司分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所占比例很大,因为它们对有限数量的资金承担责任。
2.注意注册公司的费用。费用包括银行开户费用和代理服务费。
3.对于有特殊项目的公司,需要提前办理行政审批。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