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赞美,比如“人如其名”“人未见其名,先闻其名”。可见名字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听的名字不仅能让人记忆深刻,还能传递出美好的文字信息。当然,公司名称和人名是一样的,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所有员工。因此,一个好听的公司名称就显得更加重要。工商局对新注册公司的名称也有一定要求。接下来,企名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第一,公司名称由工商部门审核,因此名称应遵循公司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名字都可以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注册时不能使用下列名称
1.禁止使用不良词语:禁止使用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词语;
二、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任何企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民族”“国际”等字样;
3.外国企业名称可以使用“中国”字样:使用外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名称中间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4.可能欺骗、误解公众的词语;
二、公司名称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于名称变更未满1年的其他企业,建议不要使用与原名称相同的名称;
2.建议不要使用以前使用过的企业名称:与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3年或被注销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3.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司命名的建议赋予了美好的寓意,容易让客户产生关联性,从而使消费者对企业产生信任和好感。
5.避免使用多音词、生僻词和不吉利词:这三种会给人带来非常不好的体验,造成一些尴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