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即日起可网上申报
羊城晚报
记者汤唯,通讯员广东工商报道:今天上午,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发布。7月20日起,佛山、韶关、东莞、河源、惠州、中山、肇庆、江门等8个地市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总部试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
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后,除依法应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或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外,不再实行名称前置审批,进一步提高名称登记效率,有效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企业分支机构)可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名称,自助查询,名称比对,自愿申报企业名称。名称提交后,系统会立即对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并实时反馈比对结果。企业名称通过的,可凭系统打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申请企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名称涉及使用其他非营利性法人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等企业名称的,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的,或者属于《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且存在投资关系的,在办理企业登记业务时应当提交相关授权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无缝衔接。企业申报名称成功后,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申请登记,真正实现24小时全天候、零跑动办理
工商登记业务。群众选择窗口现场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的,只需通过网上申报名称,在窗口提交所有投资者签字或盖章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及相应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
作者:唐恒广东工商回归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