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2010年生效的十大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这些案件集中在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网吧播放电视剧,引发诉讼。北京旺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台湾电视剧《有福且安康》享有在大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有权对侵犯该权利的行为提起诉讼。然而,济南一家网吧私自在其网吧内传播该电视剧。因此,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网吧构成侵权,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了涉案作品DVD及在台湾公证的作品权利转让合同,且上述涉台公证已经北京市公证协会审查,其权利可以得到认可。而被告通过服务器将涉案作品传播到网吧,无法提供任何合法证据,构成侵权。这家名为“紫荆”的医院引用了一项诉讼。河北某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是“紫荆花”组合商标的持有人,该商标核定保护项目为医院、保健、疗养院。该公司发现山东某医院名称突出使用“紫荆花”进行宣传经营,遂对其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虽使用了“紫荆”三个汉字,但配有医学十字标志和鸽子图形,与涉案商标图形不符,不会造成相关公众误解,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签订商标永久转让协议,原告将涉案商标有偿转让给被告。双方最终以撤诉和解的方式结案。该酒吧被指控以“苏荷”侵权。在“苏荷”使用权纠纷诉讼中,原告于2003年创立苏荷吧,“苏荷”一词源于美国纽约“休斯顿街以南”的英文缩写。2006年原告依法取得“苏和”字样注册商标专用权,与“SOHO”标识共同使用。苏荷酒吧在全国开设了多家分店,已成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酒吧连锁企业。2010年,原告发现被告济南某酒吧使用“苏之和”作为酒吧名称,在酒吧门头标识、装饰、设施上突出“苏和”字样,并以全国连锁品牌名义进行广告宣传,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反复调解,双方就相关权利归属及损失赔偿金额达成和解。广东奥飞动漫文化有限公司投资拍摄了52集电视剧《铠甲勇士》,基于电视剧树立的良好口碑打造了《铠甲勇士》系列玩具,并为众多玩具申请了包括玩具刀(火焰)在内的大量外观设计专利。该公司起诉山东省多家玩具经销商,要求被告对其销售侵权产品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产品落入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因被告未提供所售侵权产品的合法证据,判令原告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济南法院已受理原告诉讼维权相关案件53件。如何合理确定侵权赔偿规模,是处理此类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关键。为兼顾利益平衡,法院作出了突破专利法规定的1万元法定赔偿最低标准的司法判决,合理确定了1万元以下此类关联案件的统一赔偿标准。除上述案件外,“军97-1”玉米新品种维权损害涉案人员权利案等6起案件也入选十大案件。新的疑难案件增加了一倍。本报4月21日讯(记者李文鹏实习生孙燕)21日,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0年,该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27件,位居全省第一,同比增长。其中,新受理的疑难案件在所有版权案件占比达到66件,同比增加200件。据介绍,2010年,济南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27件,位居全省第一,并同比增长。今年一季度,济南中院已新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21件,同比增加55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艳杰介绍,2010年受理法律适用复杂等新型疑难案件85件,占全部著作权案件的66%,同比增长200%。网络版权案件已经超越传统版权案件,成为增长最快的新类型案件。据了解,这些案件涉及“双喜”“东阿阿胶”“OPPO”“七匹狼”“彪马”“中石化”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记者李文鹏实习生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