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登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注册公司需要注意的内容很多,其中公司名称是人们非常关注的,因此需要高度重视。公司名称登记有什么规定?和公司一起看看。
公司名称登记的要求:
1.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
2.公司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3.公司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司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
5.公司营业执照上只允许标注一个企业名称;
6.公司名称与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的,不予核准。
7.公司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按照文本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注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字样:
一是工商局规定部分文字不能作为公司名称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是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三是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是企业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五是企业营业执照上只能标注一个企业名称。
六是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的,但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不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名称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七是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不得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九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国现状”、“国家”、“民族”、“国际”等字样。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市辖区名称不能单独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市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关于公司名称登记的规章制度介绍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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