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必要事项之一,是表明公司本身的书面符号。然后在公司里命名。在他们的国家命名公司的规则是什么?以下是企名网整理的内容。
一、国家对公司名称有哪些规定
企业名称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3)名称中间使用“国际”二字的,“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业务特征,只能作为业务特征的修饰词,且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四)使用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该自然人应为企业出资人或股东。需要注意的是,不得使用与党和或老一辈革命家姓名相同的投资人。
(五)使用该商标作为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所有人出具的同意书和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商标的认定证明。
(六)使用“中关村”字样的,应出台《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集团办公室》意见。
二、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1.公司类型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注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内外部责任,因此各国公司法都有类似的规定来保证交易的安全。
2
公司所在地的名称,即公司登记机关的行政级别和管辖范围。但外商投资公司、“历史悠久、品牌知名的企业”以及全国性公司不受此规定限制。
3.公司的行业特点或业务类型,即从公司名称应显示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行业性质。
4.具体名称(商号)是公司名称中唯一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内容,也是公司名称的核心内容,是其区别于其他民事主体的具体标志。
以上就是国家对公司命名的规定介绍。小编提醒,公司名称不得有损,不得与他人重复。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到企名网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