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公司名称有哪些限制
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必要事项之一,是表明公司本身的书面符号。公司名称必须用文字而不是数字、符号和图形来表示。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这是为了方便人们了解公司的性质及其信用。
此外,《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还对企业使用下列名称进行了限制:企业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由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姓名;由数字组成的名字。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所以国家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也适用于公司。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公司类型,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业务类型,即公司的行业属性,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前应当冠以公司所在地名称,但除全国性公司外的其他公司不得使用带有“中国”“中华”字样的名称。
公司有权使用和专有使用自己的名称。公司名称可以转让。公司名称的转让应当遵守以下原则:①转让人应当停止使用该名称,由受让人使用;(二)名称只能随业务一起转让或者在废止业务的情况下转让;(三)名称转让应根据当事人意向约定,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报有权机关批准。
公司名称核准有哪些要求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依次由行政区划+行业名称+行业或业务特点+组织形式或商号行政区划+行业或业务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域为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2.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
人,可以把行政区划放在名称字号后、组织形式前:
控股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使用其字号;
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3.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不得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国家公司;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历史悠久、名称响亮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2)、字体大小: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不得使用行政区划作为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出资人姓名作为字号:
(三)产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用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不同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的,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以重大经济活动性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表示。
2.企业名称中未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示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大类以上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企业集团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同。
3.企业为体现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字号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
名字。上述地名在企业名称中不作为行政区划。如:深圳市***四川火锅有限公司、深圳市***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将“四川火锅”“韩式烧烤”等字样作为企业经营特色
4.企业名称不得或者暗示经营范围以外的任何业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限制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对公司名称的限制主要是企业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名称;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等,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企名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