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名称的有关规定
公司名称将伴随公司的一生。为自己的公司起个好名字是注册公司的首要任务之一。不过,在给公司命名之前,一定要了解公司名称选择的相关规定,这样才能少走弯路。
公司名称是企业的名称和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为社会所认可的标志。
公司名称的基本要求
(一)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的行政名称,并在使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内享有专有使用权。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混淆。
(二)允许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企业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准。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得使用。企业公章、银行账户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企业不得使用下列名称:损害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由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姓名;由数字组成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得冠以党政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人注册的著名商标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全国范围内不得混淆同行业企业名称。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文名称可以与中文名称一致。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