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立城,是企业的根本之名。小心别“任性”
近日,一家企业的注册名称让人大跌眼镜,39个字的奇葩名称顺利完成了工商注册。针对企业名称字数问题,相关人员表示,企业名称应由两个以上字组成,但对字数上限没有规定。尽管如此,本着经济、实用、高雅的原则,企业名称不能变成不伦不类的“四不像”。
如今,商事制度改革让公司注册流程越来越便捷,但标新立异、博眼球的“奇葩”公司名称也随之增多,折射出一些创业者在创业大潮中的浮躁心态。一些企业家不是专注于如何创业,而是想方设法弄一些花哨的东西来炫耀,以赢得社会的关注。去年8月,万达公司董事长王健林说出了“先给他赚一个亿”的“小目标”。很快,“深圳赚他亿元网络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随后“北京赚他亿元商贸有限公司”也相继注册成立,就是很好的例证。
企业名称看似小事,其实不然。它往往直接反映出企业家的眼力和境界。给一个企业一个好名字,可以催人奋进,向社会传递一种正能量;给一个企业起一个粗俗的名字,令人厌烦,甚至被人唾弃。
虽然起什么样的名字属于企业行为,别人无权干涉,但绝不能为所欲为。纵观中国百年企业,如同仁堂、瑞琪祥、东阿阿胶等,没有一家是以“怪名”起家的,陌生的企业名称很难经得起市场的考验。市场经济不是随心所欲的任性经济。企业以诚立市是根本,靠哗众取宠博取眼球只是昙花一现。因此,企业在命名上要小心,不要“任性”。(经济日报作者:李红军)回到企名网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