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在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
也就是说
今后在家就能为企业“正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即取消名称预先核准,根据《辽宁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施办法》,申请人通过辽宁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自主申报服务子系统进行名称自助查询比对,自主选择申报的企业名称,支持企业注册登记和企业名称登记的一项便捷服务。但涉及预先核准事项的,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企业分支机构仍应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30天。申请人可在保留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一次中选企业名称保留期限,延长期限为30日。申请人应当在名称保留期内依法办理企业登记手续。除申请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保留期内不得以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或者企业登记。保留期满未办理企业登记的,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自动失效。同一投资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不得超过3个。该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可转让。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使企业对自己的名称有了充分的自主权。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企业设立后,应当依法使用名称,并对名称的使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有效解决了企业“命名难、效率低、非自愿命名”等问题,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北方晨报·印象鞍山/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