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017年化妆品产品包装文案备案新规,这些禁止用语不得使用,违规将重罚!
据食药监局表示:“2017年7月1日起,化妆品企业特别是生产企业全部换发新证;对于化妆品品牌来说,产品包装更换问题不容忽视。根据新规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现有包装标签可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包装标签。“新版包装标签不再使用'QS'标志,使用原包装标签生产的化妆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化妆品包装标签规定》要求按照2015年版执行。
以下是具体的新规:
产品包装合规法规备案撰写要点
1.产品名称
一般由“商标+成分/功效+属性名称”组成,分别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命名。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命名应以最新的广告法、国家药监局药监发(2010)72号《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为依据。
2.组成
按照2016版技术规范书写成分,按照含量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在产品包装上。
3.化妆品功效
不得夸大产品效果和虚假效果;禁止明示或暗示对疾病(包括真菌、螨虫、毒素、炎症、过敏、保健、调内、斑点等)的治疗作用;禁止使用医学术语(癣、疼痛、损伤、激素、身体不适、毛发疾病等)。
4.使用方法、储存方法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应参照2016版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要求编写。
5.生产企业和实际生产企业信息
其中应包括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
6.工厂三证信息
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三种情况
可核实数目;卫生许可证编号;最新生产许可证编号(QS无需键入)
7.产品标准号
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8.产地
例如: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
9.保质期
生产批号及限定日期见包装,生产日期:X年XX月见包装保质期
10.净内容
使用中文“净内容:作为派生语言。
11.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产品
此外,化妆品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15毫升的,标识只能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定使用日期。(其余可在包装说明上标明)
包装设计布局规范
1.包装标签文案字体高度
化妆品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毫米。
2.净内容字体高度
化妆品包装禁止标签条款
罚款很严重,请注意!
1.虚假夸大用语
2.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
3.医学术语
符合化妆品定义范畴的一些功能
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认为下列功能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功能类别:
1.清洁功能
如:清洁皮肤;清洁头皮和头发;预防或去除头皮屑等相关词语。
2.消除臭味功能
如:防止异味;香气使人心旷神怡等相关词语。
3.护肤、美容、装饰功能
例如:
4.护发、祛斑、防晒等九大特色功能
例如:
不应使用有争议的词语
快速、迅速、全面,提高抵抗力、镇静、除螨、延缓衰老、抑制黑色素
形成、超级xx、特殊xx,平衡油脂分布,去除黄气、暗沉、抑制油脂,修复细纹,提高肌肤减白能力;强度;独一无二;地方病;中草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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