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注意:上汽明确表示,不能使用这些字眼!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企业名称禁止限制使用规则》和《企业名称相同近似比较规则》意见的公告
(截止日期7月10日)
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名称比对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企业名称登记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发(2017)54号)以及《企业名称禁止和限制使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企业名称相同近似比对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通过首页右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邮编:100820)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相同和相近企业名称的比较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名称登记制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名称比对制度,为申请人提供高效比对服务,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名称核准机关(以下简称名称核准机关)运用信息检索技术,依据本细则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申请比对服务,并将比对结果以展示形式提供给申请人参考选择。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对系统提示企业名称相同:
(一)已注册申请具有相同名称核准权限的企业名称(开放企业名称库的范围和要求)
一致,下同)完全相同。
(二)同一名称核准机关登记申请的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顺序不同但文字相同的。如北京红光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红光(北京)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与同一名称核准机关登记申请的企业名称、行业文本相同。如北京红光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红光酒业发展经销部。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对系统提示企业名称近似:
(一)同一名称核准机关已注册申请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行业表述不同但含义相同(有投资、授权关系的除外)。如万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一名称核准机关已登记申请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的相同读音、相同行业表述或者不同行业表述但内容相同的。如:北京牛栏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牛栏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牛栏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字号包含或包含在同一名称核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申请同一行业,行业表述相同或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如北京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阿里巴巴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阿里巴巴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字号已在同一名称核准机关登记,申请同行业的企业字号部分读音相同、行业表述相同或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的。如北京阿里巴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马云阿里巴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里巴巴金控科技有限公司。
(五)未明示行业或者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发展等用语明示行业的,包含或者被包含同一名称核准机关登记申请的同类型企业名称、字号,或者其字号音、音、形相同,部分读音相同。例如,北京牛栏山股份有限公司和
北京金牛栏山酒业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牛栏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牛栏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申请人通过比对系统查询申请企业名称时,拟申请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或者申请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应当列明同一企业名称,提示不能通过申请;拟申请企业名称与他人名称近似的,应当列出近似企业名称名录,提示经审查可以不予核准。虽然获得批准,但在使用中可能面临侵权纠纷,甚至被强制改用不恰当的企业名称。
第六条本细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负责解释。
(来自:红盾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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