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识别性:是指商标在极短时间内容易被辨别、记忆和难忘的性质。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的标志,要求具有本义,避免雷同,让人一目了然。如果一个名字相似,就会失去意义,有时甚至会带来麻烦。
独特性:一个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特的概念,才能在市场上标新立异。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的标志,要求本义,避免没有特色的公司名称,突出名称的“个性”。案例分析:
(1)如杭州娃哈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创业初期就向社会征集产品名称,然后组织专家对市场营销学、心理学、传播学、社会学、语言学等多个方面的上百个申报名称进行研究论证,最终命名为“娃哈哈”。今天,“娃哈哈”妇孺皆知,与这个名字别出心裁、能赢得消费者青睐有直接关系。
(2)'又如“大新”“新新”“永安”“仙池”等,仍对乐通感兴趣。“天元酱园”“张一元”茶楼、“王致和”臭豆腐、“全素斋”等数十家北京老字号,历经数百年风风雨雨,经久不衰。天津的“狗不理”、杭州的“楼外楼”闻名中外。
总之,只要商家能以企业的名义彰显自己的独特性,给人“独一份,不用分号”的感觉,就能成功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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