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首先应当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共同劳动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使用以下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2.已盖章的工资条及工资卡银行记录等付款记录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证或工作记录单(表)4。房贷收入和完税证明可以让公司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出具收入证明。5.考勤卡需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最好有工资支付证明原件和欠薪书面证明。7.最好有代表公司签署的商务合同、文件、授权书及相应的出差证据原件。8.最好有出差的原始工作记录和相应证据。9.部门投诉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同事11证明。录音在与用人单位协商离职过程中,制作录音,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以及单位拒绝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在我们处理的许多案件中,这类证据已经被用来胜诉。需要提醒的是,在有上述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说有时会被仲裁委员会采纳。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运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达到法院或仲裁委对自己主张的采纳。二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索赔,主张双倍工资期限最长为11个月。一般来说,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为入职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截止日期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至一年的第一天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未签订满一年的,满一年之日视为已签订。如果劳动者工作满一年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与用人单位共同劳动。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说没有劳动关系是不对的。我们可以证明我们与工作岗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可以从工作中调取各种文件记录来证明,这是证明我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