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应按照购房款2-http://www.zhucesz.com/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维修资金的征收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当签订维修资金缴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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