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如何命名?
至于香港公司名称的定义,很多客户可能不知道,选择香港公司原名时,应注意以下规则。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香港公司的命名规则。
一、命名通则:
1.香港公司名称选择相对自由。无论注册资本如何,香港政府都允许公司名称中含有“国际”“控股”“实业”“投资”等字眼;
2.公司可以用英文、中文或中英文名称注册,但不能用英文字母/字母加汉字注册;
3.公司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公司名称不能与现有公司名称相同或过于相似。
4.可以使用解散的公司名称或者以前使用的公司名称。
二、同名:
ABC Limited=ABC Limited
ABC有限公司=ABC有限公司
有限=a b c有限=a b c有限
(香港)有限公司=ABC(香港)有限公司
ABC有限公司=香港ABC有限公司
ABC有限公司=ABC公司
有限的
和DEF Limited=ABC DEF Limited
8.名字太相似:ABC(香港)
DEF Limited=ABC DEF HK Limited
三、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文字或符号是
不能轻易以公司名义使用的:
1.中文姓名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字母和字符;英文名字可以用数字、符号“”或“-”(中间横线);
2.根据香港政府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名称中不能使用以下文字:
(1)容易使人觉得公司与中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其任何部门有任何联系的字眼,例如:委员会、局、联合会、理事会、管理局等;
2)未经金融管理专员同意而使用“银行”及“交易所”
公司),《证称灰姿》(股票
交换,或统一
交换)或公司名称的其他变体;
3)除专业会计师条件所界定的专业法团外,任何适用“经核证”的公司
会计“或”公众“
使用标题或英文缩写“是违法的。或者“。”或公司注册名称中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审计师”。
以上是香港公司命名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此外,公司名称的选择也相对自由。